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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治在吃了一口酸汤丸子之后,就转头看向坐在左边第三桌的李敬玄。

李敬玄立刻上前,就听李治问道:“今日的酒宴极为符合朕意,制备酒宴之人当赏。”

李敬玄笑道:“如此一场酒宴,胜过雄师三万,至于制备之人便在陛下身后。”

李治方才吃饭的时候,总有人帮着布菜,看衣袖还以为是李弘,转过头看过来,才发现是身着皇子衣衫的李思。

“胡闹,好好的皇家公主,穿男子衣衫成何体统。”

李思笑吟吟地道:“唯有如此,才能为父皇分忧。”

李治皱眉道:“只此一次。”

李思道:“孩儿擅于制备酒宴,也就这一点本事,还想着能伺候父皇这一路呢。”

李治瞅瞅棚子里的文武百官,再看看吃喝的极为热烈的郑州本地士绅,觉得李思帮忙制备酒宴也不算是一件啥事情,随即就允了。

得到皇帝准允的李思,顿时喜笑颜开。

李治见李思笑得灿烂,第一次抬手抚摸了一下闺女的脸庞……

大唐的文武百官自然没有一个是白给的,皇帝陛下已经将恩遇给了郑州士绅,那么,这些士绅们必须要有所回报才是。

趁机捞取好处这样的事情,他们是专业的,看着文武百官们分散开来,走进士绅群中,不论是许敬宗,还是李敬玄,他们脸上都浮现出一丝莫名的笑意。

大唐朝廷以前在处理地方上的事情的时候,过于强横了,现如今,能通过一场酒宴,表现出难得的怀柔手段,应该是一种新的变化。

全大唐最会骑马赶路的人就是纪王李慎。

开始的时候一天跑五十里,见过皇帝之后,讨论一些自己无法决定的事情,然后再回去,这就是一百里了。

再然后,就是一天跑一百里,重复头一天的事情,再连夜赶回去。

现在,他清晨从洛阳出发,半夜时分就已经跑到了三百里外的郑州。

云初以前不是没有一天跑三百里的时候,只是那个时候,他被突厥骑兵追着,不跑就要没命,这才心甘情愿地跑了三百里。

只是跑完这三百里之后,云初就只能叉着腿走路了,而且整整延续了半个月。

长时间的骑在马背上,两根原本可以活动自如的胯骨轴子就会锁定在骑马的状态上,更不要说大腿内侧的嫩皮被马鞍子折磨的没一处好的。

李慎的身体远不如云初的身体耐操,却能坚持跑三百里,就知晓,这个监国大任对他来说是何等的折磨了。

就这,他还陪着皇帝在着郑州会见了当地的官员,大儒,名士,乡绅,富豪。

见证了李治首次怀柔地方的帝王手段。

这一次,李慎没有连夜跑回洛阳,这已经超出了他能力的极限,也超过了他身体的极限。

在虎牢关见到云初之后,他就一头从马上栽下来,人事不省。

等军医用剪刀剪开李慎的下裳之后,这才看到这家伙的大腿,屁股上的皮肉翻卷,见不到一块好皮。

因为是冬日,发炎化脓的可能性低一些,云初就没有让军医直接用杀毒药帮他清洗伤口,而是选择了相对温和的柳枝水。

即便是如此,李慎还是痛的从昏迷中清醒过来,一把拉住云初的手道:“宇初,我生不如死啊——”

吼叫完毕,再一次昏厥了过去。

温柔将双手插在袖筒里瞅着脸色蜡黄的李慎对云初道:“他这一次监国,必须出一个大差子。”

云初道:“李弘不愿意留守洛阳,这是对的,只是没想到害苦了李慎。”

温柔笑道:“监国监的好了,就说明纪王也适合当皇帝,监国监出来了大事情,说明纪王无能,需要惩处,都是明晃晃的国朝法纪,就连老神仙都没有置喙的余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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