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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节(第2页)

沈旭跃点好菜,回来坐下:“我知道,肯定不浪费。”

赵明月和赵明朗挨着坐,对面就是沈旭跃,三个人坐着等菜上来。赵明月想了想,问:“沈书记你买什么呢?”

沈旭跃说:“帮朋友带点毛线。”说着扬了一下手里的一个纸包。

赵明月哦了一声,既然是毛线,那必定就是女性朋友了,会是谁呢,吴婕吗?

沈旭跃对赵明朗说:“前几天你们生产队里那个偷谷贼,是明朗发现的?”

赵明朗笑起来:“不是,主意是我妹妹出的,我们一起去找到的。”

沈旭跃抬眼看了一下赵明月,眼睛里都是赞许的神色:“对于那些投机倒把、偷鸡摸狗的人,就该这样惩罚,干得漂亮。”

赵明月想起这件事,好像后续处理还没出来呢,便问:“这事后来怎么处理呢?”

沈旭跃说:“结果还没出来,赵金云还在想办法为他们开脱,他们家有点亲戚关系,唐九妹是赵金云老婆的远房表妹。”

赵明月叹了口气,小声地说:“我们国家就是这样,裙带关系太严重了。当然,连坐也很恐怖。”

沈旭跃看了一下四周,对赵明月说:“嘘,这种事不能在公开场合说。”

赵明月吐了一下舌头,羞涩地笑了一下。

沈旭跃说:“不过你说的是对的,就是这个现状。”说完轻轻叹了口气。

菜很快端上来了,沈旭跃起身去打饭,赵明月过去帮忙端饭。沈旭跃一边盛饭,一边回头来冲她笑了一下。

赵明月端着两碗饭回来,一碗给她哥,一碗给自己。沈旭跃端着饭碗过来了,他笑着说:“在外面办事的时候,我就喜欢在外头吃了再回去,起码能填饱肚子。”

赵明月知道,知青在食堂吃饭,每个人的米饭都是限量的,女知青三两米饭,男知青四两,沈旭跃这样的大个子,四两没什么油水的饭,还真是塞不饱肚子。所以常听说知青们自己烧火烤红薯和芋头吃。

食堂里的炒菜油水比自己家里的要足,所以味道非常好,大家都吃得很快,风卷残云一般扒完了一大碗米饭,其实也没来得及吃出什么味儿。吃完第一碗,都去盛第二碗,这时候才停下来慢慢品尝菜的味道。

赵明月注意到,沈旭跃不吃姜,他把鱼里的姜夹出来,放在桌子上。赵明月心里有些奇怪,这年头还有人挑食的。

第二十二章治病

赵明月将菜里的姜夹来自己吃了,沈旭跃注意到她的动作,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:“我不能吃姜,吃姜就觉得胃胀难受。”

赵明月恍然大悟:“原来是这样,是不是有点姜过敏啊,姜我来吃好了。”

豆角炒肉这个菜里,有几片肥瘦相间的肉,上辈子赵明月为了减肥,已经很多年不吃肥肉了,而且一见到肥肉就有些腻味感,但是现如今看到肉,却一点都不觉得反感,来这边之后,还从来没吃过肉呢。大概还是缺少油水的缘故,所以赵明月也吃了一片肉。这个年代的猪肉,全都是养足了月份、吃猪草长大的,肉鲜味十足,非常好吃。

三人将四个菜都吃得精光,两个男的每人都吃了三大碗米饭,赵明月也吃了两大碗,这个年代,女人吃两大碗饭绝对不是什么大胃,都极其常见,就算是沈旭跃的女知青同事,也能吃这么多。

这是赵明月重生之后吃得最饱足的一顿,家里吃饭怎么可能有这么多菜,顶多两个菜,一个咸菜一个素菜,唯一的荤菜就是蒸小鱼仔,也只在里面放一小勺猪油,确实挺慌的。赵明月巴望着这种日子赶紧过去,尽快让家里富起来,起码能够填饱肚子。

吃了饭,三人结伴回去。沈旭跃拿着草帽戴上,看见赵明朗和赵明月都光着脑袋:“你们没戴帽子?”

赵明月摇摇头:“没有,忘啦。”他们早上出门的时候有点匆忙,经验也不太足,所以竟忘了戴帽子。

沈旭跃说:“去买顶草帽吧,这骑回去要一个多小时呢,晒久了人会中暑的。”

赵明月觉得也在理,于是又跑到百货商店去买了两顶草帽。

赵明月坐在哥哥赵明朗身后,沈旭跃则故意落在他们的后面,一抬头,就能看得见赵明月的身影。两人时不时互相对视一眼,然后各自都掩饰地转过脸去,心却止不住怦怦跳,嘴角不由自主地微扬起来。这种仅仅看到对方就忍不住高兴的感觉,赵明月很多年都没有过了,上次有这种感觉,还是上辈子暗恋沈旭跃的时候。

赵明月突然轻轻叹了口气,兜兜转转,居然又回到最初了,这就是命运吗?

八月初的午后,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,赵明月戴着簇新的草帽,虽然还是很热,但已经避过了太阳的直射,不由得觉得沈旭跃考虑得十分周到,他还是个挺细心的人。

三人一边走一边聊天,时间居然过得飞快,到了一个路口的时候,沈旭跃突然停了下来,说:“你们先回去吧,我要将东西给朋友送过去。”

赵明月估计他要去送那团毛线,看样子果然是给吴婕买的,想到这里,情绪不由得有些低落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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